政策解读《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09:5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高本质治污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重点任务。从9个方面,确定了24条具体任务。

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一是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严禁核准或备案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二是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推进全市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尽快淘汰。三是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制定现有产业集群专项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积极开展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四是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鼓励和推进全市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全水性涂料替代。

2.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一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55%左右。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二是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分类处置。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3.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一是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沿江沿海主要港口集疏港高快速路实现全覆盖,开通通海港、吕四港铁路专用线。二是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动态清零”,逐步推进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较2020年翻一番。

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探索“全电工地”试点。二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扎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5.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一是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持续推进园区VOCs专项整治,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比2021年下降20%。二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砖瓦、水泥等行业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扰民问题。建立重点化工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四是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6.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一是健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健全和完善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

7.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一是持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积极运用科技装备,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执法效能评估。二是加强决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到2025年,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更新。

8.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一是强化标准引领。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实施,重点行业逐步配套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精细化治理方案。二是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

9.落实各方责任,推进信息公开。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三个方面提出了细化举措。

原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