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及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南通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初步审核,现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及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邮箱:ntwf12369@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