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长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严把源头关
(一)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控。一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重点断面上下游涉及工业特征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二是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展2022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并针对性开展补短板工程。初步核算显示全市城镇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73.54%。三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会同农业农村局排布16个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试点建设项目,覆盖总面积3.8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15个。科学评估养殖水面200亩以上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成效,推进144家养殖水面50亩以上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截至目前全部完成。
(二)紧抓工程项目建设。2023年共排定344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其中2022年结转项目10项,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85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18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99项,水资源保障项目91项,排污口整治项目21项,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2项,水环境风险防控项目2项,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2项,能力建设项目3项,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1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7项,完成率60.17%。
(三)统筹协调水利调度。我局与市水利局长期保持联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入汛以来多次联合召开涵闸调度协商会,通过合理调度沿江沿海涵闸,确保断面生态补水。联合海安、如皋、如东建立了北三县调度协商群,明确支流支浜“先监测、后引排”要求,在入海涵闸排水期间,督促上游地区关闭沿线涵闸,并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管控,确保沿海断面水质尽快改善。7月沿海涵闸共排涝232潮次,累计排洪10.97亿万方。
(四)优化考核评分细则。为了确保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公平公正,我局进一步优化了2023年的考核评分细则。一是增加融合数据考核,省考断面采用手工+自动站融合数据进行考核(主要指标以自动站数据为准),确保每月省考断面水质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增加支流支浜考核,根据近两年溯源排查发现问题的171条支流支浜清单,每月随机抽取重点断面所在河道的两条支流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考核的全面性;三是增加“降雨污染强度”考核,选取每次降雨后5天内(含降雨当日)自动站小时值超标倍数最高的有效数据计算单次降雨的“降雨污染强度”,每月选取当月最高“降雨污染强度”进行排名扣分(断面为沿江沿海闸站的,自开闸起至关闸后24小时内总磷实测值放宽20%参与计算。),“降雨污染强度”反映了雨后河流污染来源,确保上下游考核的公平性。
(五)强化基层帮扶指导。一是开展技术帮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无人机、无人船、卫星反演等科技手段,结合水基因图谱分析手段,聚焦北凌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和通启运河等不稳定达标断面所在河流,每日对干支流沿线农田退水、畜禽和池塘养殖、城镇雨污排口等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溯源,并向各地共享溯源分析成果。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指导各地充分摸排本地区符合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的工程项目,今年以来,累计报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个,已获得补助项目1个,报送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12个,已获得补助项目1个。
二、推进水质自动化监测监控,明晰水质状况
(一)加强水环境自动监测。一是加强自动站建设。为加强我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省相关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南通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目前,全市市级及县(市、区)建设的水自动监测站点共计146个,常规站以五参数、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为主,其中涉及长江水源地的共有6个水质自动站,今年更新了芦泾港预警站相关设备,保障了自动站正常运行。二是主动公布水质状况。2019年4月份开始,市水利部门在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布设了55个监测断面,设立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6个监测指标,每周监测一次。10月份开始通过《江海晚报》、“南通百通”等媒体公布监测结果,每周一次。实行开门治水,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对每周监测的数据进行研判,重点关注水质不达标点位,倒查污染源并严格执法。
(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近年来,我市一直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要求,对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中要求自动监测的、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意见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目前,共有1171企业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于我局联网,有效保障了入长江、支流排口水质时刻处于监控状态,一旦水质异常可以自动联动关闭闸阀,确保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
三、推进水污染应急防范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
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编制了《南通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工作包含了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及实际案例建设、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市33条涉及水源、农业灌溉等重点民生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完成,并绘制“一河一策一图”;12个涉危涉重园区、片区三级防控体系基本完成建设,形成园区(片区)三级防控“一张图”。
此外,我们还开展了沿河工业企业雨排口专项整治工作,867家企业开展雨排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应急管线环境风险隐患,共排查隐患168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开展了园区外企业三级防控能力现状评估,全面梳理园区外的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化工监测点、日排水量大于50吨的电子电镀类企业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指导督促企业自行开展“车间-厂区-外部水环境”三级防控能力现状评估。
四、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规范应急响应程序。一是完善应急预案。我局牵头制定了《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体制机制,提高政府防范、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切实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二是规范应急响应规程。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应急响应程序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组建专家技术团队。2022年,我局关于印发了《南通市环境安全专家组及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向市级部门、大专院校及各县(市、区)遴选专家,成立了第一届环境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参与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重大事项的专题调研和论证,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为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决策。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近年来,我办不断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编制了全市环境应急物资信息一张表,结合省厅相关要求和我市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前期邀请了专家进行评估和把关,对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储备清单进行了再次优化,调整了部分物资储备种类,拟在今年物资储备服务期满后,通过招标方式将物资储备清单由原来的89种增加至102种,提升全市环境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四)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一是组织开展市级演练。我市每年联合公安、应急管理、住建、市政和园林、水利、消防救援、海事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演练评估,针对问题及时修编预案,提升实战性、针对性。二是指导县级政府演练。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行考核,提升属地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演练。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指导和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对拒不开展演练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近年来,我市在提升长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不够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进一步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参与重大环境应急管理事项决策,及时维护更新应急物资、装备和仪器,坚决捍卫长江水质安全。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